欧盟CE证书关于CE认证标志
| 更新时间 2024-11-05 07:00:00 价格 请来电询价 检测服务 CE认证 检测内容 CE认证机构 检测认证 深圳检测机构 联系电话 (0755) 13631744737 联系手机 13631744737 联系人 尹先生 立即询价 |
详细介绍
欧盟CE证书关于CE认证标志,为了规范欧盟各成员国对电气设备电磁兼容性的管理,是欧盟各成员国关于电磁兼 容的法规协调一致, 89/336/EEC电磁兼容指令于1989年5月1日颁布, 1996年1月1日开始强制性实施,现行的指令为2004/108/EC。更新的EMC指令的编号为2014/30/EU,它将于2014年4月18日生效。
CE认证构成欧洲指令核心的"主要要求",在欧共体1985年5月7日的(85/C136/01)号《技术协调与标准的新方法的决议》中对需要作为制定和实施指令目的"主要要求"有特定的含义,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有关主要要求,就能加附CE标志,而不按有关标准对一般质量的规定裁定能否使用CE标志。
CE强制性认证和CE自我宣告说明,绝大部分产品是制造商采取自我符合性声明方式,就可以加贴CE标志;部分风险相对更高的产品需要经过欧盟授权的第三方机构,即公告机构(Notified Body)进行符合性评定后,方可加贴CE标志。
CE 标示是制造商的符合标志,表示符合所有现行的指令。对于大多数销售到欧盟的产品而言,CE标示的使用和声明产品的符合性 ,是强制性的法令条文。有此符合标志,产品可自由在会员国流通。CE标示必须标示在产品装置上,或是在包装上显示。然而此CE标示 并不能免除国家单位对于未符合标示的产品所采取的行动。
欧盟CE证书关于CE认证标志,在欧盟市场“CE”标志属强制性认证标志,不论是欧盟内部企业生产的产品,还是其他国家生产的产品,要想在欧盟市场上自由流通,就必须加贴“CE”标志,以表明产品符合欧盟《技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》指令的基本要求。这是欧盟法律对产品提出的一种强制性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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